南京失业保险停发有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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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江苏省内出现停领情形的,系统自动暂停,无需任何手续。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代缴医疗保险人员因单位参保等原因,需停止失业保险代缴医保时,携带身份证或者医保卡,就近到南京任一区级经办机构办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代缴医疗保险人员因单位参保等原因,需停止失业保险代缴医保时,携带身份证或者医保卡,就近到南京任一区级经办机构办理。
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任意的毛病,可致电有关部门咨询:南京失业保险咨询电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金】可进入南京失业保险金申领入口、发放进度查询,获取最新失业金标准、失业金领取条件、失业金申领流程(手机端+电脑端+线下),查看南京失业险经办中心联系方式等。
生育险零星报销符合相关规定情形能申请。如产前检查及分娩、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分娩、异地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等。
符合部分情况才能办理生育保险零星报销。合乎条件的办理人可带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个人按比例负担;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详细的细节内容来看正文。
南京产检报销费用和分娩费用报销金额,和医院等级、性别、孕周有关,报销细则请看正文。
参保职工依法享受医疗费用、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门诊产前检查等报销结算待遇。
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无需本人到现场领取。
根据上述规定,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时间限制。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可以去现场或者网上申领。南京失业保险金网上申请入口汇总,详见正文。
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于2014年6月20日经省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南京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审核通过后,待遇于次月15日前发放至申请人失业金领取的金融账户。
【导语】: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江苏省内出现停领情形的,系统自动暂停,无需任何手续。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代缴医疗保险人员因单位参保等原因,需停止失业保险代缴医保时,携带身份证或者医保卡,就近到南京任一区级经办机构办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代缴医疗保险人员因单位参保等原因,需停止失业保险代缴医保时,携带身份证或者医保卡,就近到南京任一区级经办机构办理。
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任意的毛病,可致电有关部门咨询:南京失业保险咨询电话~